来源: 泉州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: 2017-12-19 10:19:47 浏览量: 74064
各乡镇(街道)农业服务中心(畜牧兽医站):
《福建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工作方案和创新团队名单的通知》(闽农科教〔2017〕129号)将南安市畜牧站作为南安综合试验推广站列入省生猪产业技术体系。为落实好综合试验推广站的各项任务,促进我市养猪业的规范、高效、生态、健康、安全和可持续性发展,现将市畜牧站编制的《2017年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南安综合试验推广站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组织实施。
南安市农业局
2017年12月18日
2017年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南安综合试验推广站工作方案
南安市畜牧站
根据《福建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工作方案和创新团队名单的通知》(闽农科教〔2017〕129号)要求,特编制《2017年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南安综合试验推广站工作方案。
一、总体思路
根据我市生猪养殖的现状,主要围绕猪场布局、生态养殖、选育良种、疫病防控、无害化处理、生态饲料和人才培养等七个方面进行建设。通过集成创新、组装配套、试验性研究、示范推广,加快养猪新技术、新装备、新模式的升级应用;通过现场观摩、技术讲座、会议培训以及结合“五新”项目,加快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人才培养。有力地突破生猪产业发展过程存在的一些技术瓶颈问题,促进我市养猪业的规范、高效、生态、健康、安全和可持续性发展。
二、工作重点
(一)科学规划布局,力推新型环保节能设计技术。在面临环保压力大的新形势下,结合土地资源紧缺、环保要求高、劳动力不足等特点,大力推广猪舍环保建筑设计、猪舍小气候环境控制等综合技术,继续升级改造原有旧猪场,改进环保设施,增加智能设备,加强环境控制设施。对新建的猪场进行科学规划布局,根据实际地形地貌,适宜推广楼层养猪。
(二)完善生态养殖技术,加快高效节能设施推广应用。根据我市沿海和山区不同区域特点,继续完善“漏缝地面-免冲洗-粪尿分离-自动刮粪、猪(捡粪减排)-沼-果(林、菜、草)”等生态养殖模式,强化猪场先进设施设备的配套设计,大力推广“三自动化”设施设备和废弃物处理技术,保障猪群生活环境舒适、生长健康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,有效解决猪场污物排放量多、环保压力大、劳动力成本高等问题。
(三)强化疫病流行病学研究,加强疫病防控及疫病净化。建立与完善福建省猪群主要疫病综合防控技术,进一步细化对猪场主要传染病的诊断、监测、流行病学调查、免疫及保健技术,大力推行猪瘟、蓝耳、伪狂犬病等多种疫病的净化模式,示范应用适宜的猪场疫病综合控制技术方案,保障猪群健康、稳定。推动有条件的规模猪场,申报国家、省级疫病净化示范场。
(四)加强安全生态饲料推广,进一步提升猪源食品安全。推广安全环保饲料精准配制技术和宣传兽药安全使用规范,提高猪肉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水平。建立无公害生猪饲养示范基地并进行推广,确保生猪产业安全、生态、可持续发展。
(五)发展循环利用,推广有机肥利用技术。指导和完善全猪粪利用技术,鼓励和宣传更多果农、菜农利用有机肥,促进有机肥产业的良性发展,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,充分体现国家提倡的种养结合养殖模式。
(六)加强实用技术人才培训,提高全市养殖技术水平。通过现场观摩、微信科技、技术培训、网络共享和科技下乡等方式,培训养殖技术人才。通过观摩、讲座以及结合“五新”项目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工作,加快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人才培养,培养出一批掌握现代科技的新型养殖高级人才。
三、工作目标
(一)创建示范场。科学规划布局,技术指导所有拟保留进行升级改造,2017年创建2个示范猪场,示范推广楼层养猪,推广“漏缝地面-免冲洗-自动刮粪”和“漏缝地面-种养结合”等生态养殖模式,突出源头减量、污水处理、无害化还田利用,推进生猪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。示范猪场必须是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、无公害生猪生产基地,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优先,2017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上有新的举措。
(二)举办培训班。举办1期生猪养殖、疾病防控等培训班,培训养殖企业、技术人员100人次左右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指导服务。成立南安市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家组,陈泽金(高级兽医师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)任组长,杨家飞(兽医师、市畜牧站站长)任副组长,成员由李清衍(助理畜牧师、市畜牧站副站长)、陈秋萍(兽医师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)、傅霞珠(兽医师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)、许小军(畜牧师)、林夏生(市畜牧站助理畜牧师),具体负责全市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技术咨询、指导和服务,促进科技新成果、养殖新技术更快更好的推广应用。
(二)加强培训服务。根据生猪产业区域分布特点,进一步熟化科技创新成果,强化生猪产业技术示范、推广,加强技术服务。加强技术培训,提高从业人员的科技素养、技术技能和示范带动能力。开展技术咨询、指导和服务,促进科技新成果、养殖新技术更快更好的推广应用。
(三)加强项目管理。省级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补助创建示范场,符合示范猪场创建条件的养猪场经所在地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于2017年12月20日前向市畜牧站提出书面申请,市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家组评审、公示,授予南安市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示范猪场,并给予补助10万元。要按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有关管理规定,加强对现代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监督管理,严格按规定支出经费,做到财务开支合法、合规、合理。
附件:南安市2017年生猪产业体系示范场建设申请表
附件
南安市2017年生猪产业体系示范建设申请表
申 报 单 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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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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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 人 代 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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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电 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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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营业执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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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评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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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疫条件合格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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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污许可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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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殖备案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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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范场 |
年国家 年省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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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公害产品(产地)认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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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注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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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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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范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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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单位对以上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。
申报单位法人签名: (单位盖章)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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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乡镇(街道)政府审核意见 |
该场选址符合我镇(乡、街道)土地使用规划,在可养区范围内,上述申报内容属实,符合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要求,同意申报。
盖章(领导签名):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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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组评审意见 |
签名: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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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农业局审核意见 |
市农业局盖章: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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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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